《保护美国公民身份的意义和价值》文章解析
目的(Section 1)
美国公民身份是一种珍贵且深刻的特权,其法律基础是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该修正案明确指出:“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的人,且受其管辖的,均为美国公民。”第十四修正案曾纠正了美国最高法院在“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Dred Scott v. Sandford)中的错误裁决,该裁决曾错误地将非洲裔人群排除在美国公民身份之外。然而,第十四修正案从未被解释为对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自动赋予公民身份。它明确排除了那些“不接受其管辖”的人。国会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只有那些“在美国出生且受其管辖”的人才是美国公民。
政策(Section 2 )
美国政府各部门和机构不得向以下两类人发放或承认美国公民身份文件:母亲在美国非法居留,且父亲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母亲在美国的居留是合法但临时的(例如通过免签计划、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或旅游签证),且父亲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该政策仅适用于在本命令发布后30天内出生的人。该命令不影响其他合法永久居民子女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文件的权利。
执行(Section 3 )
国务卿、司法部长、国土安全部长和社会保障专员需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其部门和机构的法规和政策与本命令一致。所有行政部门和机构负责人需在命令发布后30天内发布关于本命令实施的公开指导。
定义(Section 4 )
“母亲”指直接的女性生物学祖先。“父亲”指直接的男性生物学祖先。
一般条款(Section 5 )
本命令不损害任何行政部门或机构的法定权力。本命令的实施需符合现行法律,并受拨款可用性的限制。本命令不创造任何法律或衡平法上的权利或利益。
重点条目 ——————————————————————————————————————
第十四修正案的解释:
第十四修正案并未赋予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自动的公民身份,而是排除了那些“不接受其管辖”的人。
公民身份的限制条件:
母亲在美国非法居留且父亲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人。
母亲在美国的居留是合法但临时的,且父亲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人。
政策生效时间:
该政策仅适用于本命令发布后30天内出生的人。
受影响部门:
国务卿、司法部长、国土安全部长和社会保障专员需确保其部门和机构的法规和政策与本命令一致。
定义明确:
“母亲”和“父亲”分别指直接的女性和男性生物学祖先。
法律限制:
本命令的实施需符合现行法律,并受拨款可用性的限制。
不影响其他合法永久居民子女:
本命令不影响其他合法永久居民子女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文件的权利。
总结
这份行政命令的核心在于重新解释和限制美国公民身份的授予范围,特别是针对那些父母在美国的居留状态不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命令强调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受其管辖”条款,并明确了政策的执行和定义。